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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段很長的故事,要從我剛升上國中的暑假開始講起。

年紀還小的我,透過網路認識了一個高中的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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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對我來說很酷,就像是我有靠山或是我比其他人都更成熟一樣。

暑假的時候他甚至還請我去吃麥當勞,我真的覺得他很好,而且這樣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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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常見面,但他常常用網路傳訊息給我。

就像同學們在討論的那種戀愛一樣,我感覺他對我有點好感。

他來我的國中,也是他畢業的國中送飲料給我,同學都很羨慕我。

有一天,他讓我在放學以後到5樓的走廊找他。

故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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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才5點多,學校裡還有很多人,我們班的男生還在操場打球

但是5樓空蕩蕩的,只有他一個人,如果我沒有上去的話,只有他一個人。

我照慣例微笑跟他打招呼。

「嗨,怎麼了?」

然後他把我拉進廁所。

我不記得我有沒有說不要。但我從那天以後就深信男生的力氣比女生大好多、我記得女廁隔間的空間好窄好小、記得我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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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採訪的最後,我們想請問一下,能不能將你的名字放進去報導呢?

你的名字是什麼?

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的統計數據,近十年來的性侵害案件通報數量最低為105年共13,755件,最高為109年18,847件。性侵害案件的受害者在求助後需要面對的不只是漫長的司法程序,甚至可能在過程中受到二度傷害。近五年的通報數量雖然持續增加,其中仍有許多未被看見的受害者。他們希望透過講述自己的經歷得到紓解,卻因為面對不友善的環境而不敢說出自己的名字。

#MeToo運動從塔拉納·伯克與艾莉莎·米蘭諾開始,從有色人種、基層女性一直到好萊塢甚至全球。#MeToo僅在米蘭諾發聲當天就在推特上出現了20萬次,次日更是到達了50萬次的驚人數字。直至今日此一標籤已在全球最少85個國家中使用,你可以輕鬆的用各種語言查詢到#MeToo運動的消息,也開始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中輕易的看見正在#MeToo的人。

椎木里加{去背)

在#MeToo運動像海浪般襲捲全球時,日本卻在這議題上顯得格外沈默。紅極一時的日本「女高中生社長」椎木里佳就是日本#MeToo運動發展失敗的例子之一,椎木里佳在發文訴說自己關於性暴力的遭遇後,得到的卻是大量網友湧入批評她「說謊」、「為了被人注意」、「默許」…等等,#MeToo運動帶給椎木里佳的全是負面評價。

椎木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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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者感受

作為一個#MeToo運動的旁觀者,薛瑀儂提到,她認為受害者陳述事件的過程中,可能因為是以自己的觀點出發,造成他人判斷時的誤差。她也觀察到當願意說出自身經歷的受害者增加,大眾會擔憂這成為一個政治操作的手段。

#MeToo提倡受害者說出自己的經歷,但一般大眾在接觸事件時常無法分辨真偽,沒有辦法判斷其中的對錯,這樣的情況不但可能造成性受害者二次傷害,也時常使旁觀者陷入糾結。這場運動也可能被有心人士濫用,分散大眾的關注焦點,運動的本意失焦導致大眾難以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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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性別研究學者 黃長玲

「我們的體制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體制,一般叫父權體制,這個體制本來就對女性比較不友善,而且因為是一個體制性的東西,所以大部分的人對女性不友善的時候,他其實是沒有察覺的」

「有權力的人對待沒有權力的人,如果他沒有什麼反省力、沒有什麼敏感度的話,那他可能並不會知道他在濫權」

「指控加害者能不能成功這件事情,完全就要看那個國家的社會情境跟法律、體制的環境。這麼多的受害者站出來,通常是表示既有的體制跟法律是不足的。」

黃長玲認為,生活於父權體制的社會中,男性往往掌握更多權力,並且可能不自覺的濫權。#MeToo運動的出現表示現有的體制並不友善,導致受害者必須尋求體制外的管道。但運動發展需要審慎的調查和具公信力的媒體支持,才能有效強化社會體制。而我們身處社會結構中,除了從教育中學習外,透過參與社會組織或與其他人共享具有性別平等價值的互動也能幫助我們跳脫既有的父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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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 伍維婷

「我們的性別平等教育做得不夠好,讓大家覺得可以任意地去傷害另外一個人的形象、另外一個人的身體,或者是利用性來獲取利益。」

「這個社會從以前到現在很普遍的厭女文化,把所有跟女人相關的特質都形容成是一個軟弱無力、可以被剝削的。」

「我們一直都不鼓勵生理男性在感情中好好的溝通,他還沒有學會如何更好的溝通,往往就會以一種施暴的方法出現。」

伍維婷表示,不足的性別教育以及對男性既有的社會期望,導致暴力的發生更加容易,厭女文化則固化女性的形象,諸多文化和社會現況堆疊促使性暴力成為台灣社會不容小覷的議題之一。#MeToo運動雖然有效的讓更多性暴力案件被看見,然而,透過教育理解過去的文化、學會尊重他人,才能真正改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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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護民眾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現有的相關法條仍因社會不斷改變而有值得關注的模糊空間。

鍾予晴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和性別平等教育法基於性騷擾是性別權力不平等的議題,制定許多保障弱勢的相關規範,雖然比較接近女性主義理念和實質平等的內涵,但法條中規範分類沒辦法彰顯性騷擾是一種性別歧視,定義的不一致則造成促進實質平等的阻礙。而性騷擾防治法雖是一部專法,但將性騷擾視為一般人身安全議題的定義,且所有情境與關係放在一起,容易有定義不清的問題,導致在改變女性不平等的問題,以及回應女性遭遇性騷擾的困境上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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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芯
對話框

​「請說出你聽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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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當事人是否想要被協助。」

全芯創傷復原中心

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的社工們認為,當性暴力的受害者說出自己的故事時,他們在意的是傾訴的對象與他們是否有情感上的連結,因此及時給予回應可以讓對方感受到有人與他們同在。

鄭玉蓮社工強調,當「說出口」的經驗並沒有讓人感到安心或甚至沒有得到回應,會造成受害者對於將經驗「說出口」的恐懼,也就不敢再說了。

另外,黃怡禎社工特別提出一般人聆聽受害者陳述事件後,常將對方定位成需要被幫助的人。黃怡禎表示當事人也許只需要一個抒發管道,因此可以先向對方確認需不需要尋求協助或資源。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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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我想我最主要會跟別人講應該是因為我需要一個地方宣洩,我會希望可以有人理解我。」受害者琪琪在經歷性創傷後曾與身邊朋友分享,卻遭到過去的朋友指責甚至將她的經歷視作笑話,此後,琪琪獨自一人承受性創傷長達五年。「我無法確定在這五年內,我講出去了以後我會不會遇到這樣子的人,別人會怎麼看待我,我會很擔心。」

除了身邊的人,琪琪也懼怕網路的存在,害怕自己無法承受的罪名會因為網路的特性而永久無法去除。

「現在的網路媒體很發達,性侵害、性暴力、性騷擾的事件一旦被放到網路上,是永遠刪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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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身旁有人遇到這樣的狀況的時候,一定要去支持他,至少讓他在整個不友善的環境裡面能夠遇到一個友善的聲音」在受害者發聲後,有多少人願意理解、幫助他們是較少被關注的問題,伍維婷呼籲大家成為支撐受害者的力量。

#MeToo運動的風潮席捲全球,在缺乏友善環境的情況下,臺灣怎麼幫助性暴力受害者、如何改善社會體制,將成為促進臺灣社會性別平等的一大步。

在等待一個友善、平等、尊重的新體制。

謝謝你花10分鐘閱讀完這篇報導,為大家共同邁向的新生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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